筆下風雲:消防處草菅人命

消防處知法犯法,公然在多個消防局違規儲存大量危險品,置局內消防員及附近居民生命於不顧,令人震驚。

消防處上月搗破坪輋一個非法危險品倉庫,查封數千支壓縮氣體及逾萬公升危險品,事後還敲鑼打鼓公告政績。豈料風頭過後,消防處對有關危險品置之不理,直到環保團體投訴才施施然移走。匪夷所思的是,處方不是將危險品移往持牌安全場所,而是隨便堆放在青衣南及沙田消防局的露天地方。正如專家指出,任何壓縮氣體都不可露天存放,否則有可能引致爆炸,消防處明知故犯,無異於草菅人命。

眾所周知,《危險品條例》規定儲存危險品的倉庫必須向消防處申領牌照,審批條件亦頗為嚴格,如今消防處有口話人冇口話自己,竟以有關條例「不適用於政府建築物」開脫,簡直不負責任。香港是法治之區,任何人都須遵守法律,消防處也不能例外,何況天津大爆炸的教訓近在眼前,萬一同樣情況在香港發生,後果不堪設想。

由坪輋荒地變成非法危險品倉庫,到消防局淪為無牌儲存中心,足見消防處其身不正,敷衍塞責。近年消防處醜聞不絕,不是集體秘撈,就是性虐同袍,再不然就是宿舍違反消防條例。都市炸彈一爆再爆,大街小巷危機四伏,何足為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