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四樂器導師否認收非法回佣

【本報訊】四名樂器導師藉轉介學生向一間樂器供應商購買樂器,涉嫌收受非法回佣共逾三萬八千元,被廉署分四案起訴,昨於荃灣法院提堂,眾被告不認罪,法庭將四案均押後至六月十六日進行預審,各被告准以五千元保釋候訊,期間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涉款逾3.8萬元

三名女被告分別是溫堅英(卅五歲),報稱在Jenny's Music Studio(JMS)擔任樂器導師、趙鶯(四十七歲)及余美珠(四十一歲);男被告是李信謙(卅五歲),後三人均報稱是私人樂器導師,他們均被控一項代理人收受利益罪。控罪分別指他們在二○一三年間,從本地樂器供應商俊文樂器貿易有限公司,分別收受三千多元至兩萬元的回佣,合計逾三萬八千元,作為安排學生向俊文樂器購買樂器或配件的報酬。

案件編號:TWCC 1028-3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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