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漢擬提聲請 揭25年前曾遞解出境

本港警方於今年三月聯同入境處及廣東省公安邊防總隊採取聯合行動,打擊跨國人蛇集團,在中港兩地拘捕超過一百人。其中一名在沙頭角鎖羅盆山被捕的巴基斯坦男子,除涉嫌非法入境外,更被揭發違反一個在二十五年前由法庭發出的遞解令,因而被控兩罪。疑輾轉在廿五年間再涉偷渡來港的巴漢於兩個月前提堂時已表示會提出免遣返酷刑聲請,但案件昨在粉嶺法院再度提堂時,辯方透露入境處至今仍未收到其聲請,要求將案再押後兩個月,尚未能聽取被告答辯。裁判官批准押後,但警告被告勿採取「拖字訣」,不要浪費時間。

涉案巴籍被告Iqbal Shahid,現年五十三歲,他被控一項非法入境罪名及一項違反遞解離境令罪名。首項控罪指被告於本年三月十八日在沙頭角鎖羅盆山邊非法入境並留港,第二項控罪指被告違反一個對他有效的遞解離境令。被告於今年三月中被落案起訴並首次被帶上法庭提堂,他於三天後的第二次提堂時聲稱,已寫信予入境處提出酷刑聲請,當時已要求將案件押後兩個月。

官質疑拖延 七月再訊

案件昨日在粉嶺法院作第三度提堂,繼續使用當值律師服務的被告,透過律師向裁判官聲稱,他的確已去信入境處提出酷刑聲請,但入境處方面表示從來未收到相關申請。裁判官聽罷,即向被告嚴正警告他不要浪費時間,裁判官說:「如果你要申請,妥當處理好,唔好拖延件事。」辯方繼而要求再押後多兩個月,讓被告在翻譯協助下作正式申請。裁判官最後決定將案件押後至七月十九日再提堂,下令被告期間繼續還押監房看管。

指模比對後揭發身份

據悉,警方事發時在鎖羅盆山邊見到被告形迹可疑,於是上前截查,揭發他並無身份證明文件,警方在進行指模比對後,得知法庭在一九九一年四月曾向被告發出遞解令,而被告於同年五月被遞解返回巴基斯坦的卡拉奇。

案件編號:FLCC 113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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