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外燈光約章》參與名單「湊數」?本港就光污染問題討論多年,環境局在今年四月推出首份非強制性的《戶外燈光約章》(下稱《約章》),針對戶外燈光裝置,現已有近四千個物業及商舖參與,但本報記者發現名單中竟有約四十個參與單位為學校,而光污染最嚴重區域的銅鑼灣及旺角,只約佔名單的百分之五。記者巡視部分參與學校,發現大多在傍晚時分已經關門及關燈,令人質疑為何會被邀請加入《約章》。有環保團體直指《約章》已無約束力,更有「湊數」之嫌。
環境局於今年四月一日推出首份非強制性的《約章》,邀請戶外燈光裝置的擁有人及負責人承諾,在晚上十一時至早上七時或午夜十二時至早上七時關掉戶外燈光。為了比較推行《約章》前後的情況,記者分別於五月十二日的晚上十一時及午夜十二時,到銅鑼灣避風塘拍攝維多利亞港兩岸的景觀,發現維港兩岸至午夜十二時還未完全熄燈,仍是燈火通明。
記者將拍攝得來的照片,對比綠色團體綠惜地球於四月一日午夜十二時在同一位置所拍攝的熄燈情況,曾任戶外燈光專責小組委員、綠惜地球總幹事劉祉鋒稱,《約章》生效當晚,該處九成燈光已經熄滅,「維港兩岸黑晒,比《約章》前暗咗,但九日再影相,已經光番啲,十六日就更加光,同一日前已經冇太大分別。」
翻查《約章》四千多個參與單位中,除了有逾千間在商場內的餐廳、管理公司、商店、銀行及護老院外,當中更包括約四十間學校,這些幼稚園及中小學校舍,大部分未入黑已經關門熄燈,令人難明白為何局方會邀請相關學校加入《約章》名單。
記者日前在晚上六時至九時到相關學校視察,發現逾七成沒在晚上開燈,無論招牌或學校內均漆黑一片,只開啟作緊急出口用途的燈光,學校名字上的射燈、投影燈、建築物外牆照明及裝飾燈也沒有開啟。換言之,即使沒有加入《約章》,這些學校也不會在晚上開啟戶外燈光裝置,因此它們加入《約章》的成效令人質疑。
「有關部門點解會邀請學校加入名單呢?名單入面嘅學校都佔咗差不多百分之一,好似為《約章》湊數咁,唔相信佢哋係光污染問題嘅主要來源。」綠色和平資深項目主任楊凱珊質疑,政府推出《約章》時欠缺誠意,但她強調學校參與及響應是好事,惟有關部門應先處理光污染較嚴重的地方,對學校成為約章成員感到莫名其妙。
劉祉鋒對學校簽署《約章》亦感驚訝,「學校放學都會熄燈,就算有燈都唔會造成好大滋擾,多人簽係好事,但相關部門係咪應該邀請一啲畀人投訴過嘅個案加入約章,要求佢哋十一點熄燈呢?」劉亦提到,簽署《約章》的機構大多是大企業,中小企相對較少,當中更有三成簽名機構選擇午夜十二時關燈。九龍區一間小學校長亦表示,學校不是光污染主要源頭,該校基本上於晚上七時半就關燈,只是偶爾開校董會會議,才會延至九時才關燈。
相反,在《約章》參與名單中,記者卻發現光污染重災區的銅鑼灣及旺角,商戶簽署的數目只佔約二百間。楊凱珊指《約章》並沒有針對光污染較嚴重的區域,「簽嘅大部分都唔係銅鑼灣同旺角呢啲重災區,究竟有咩意義?」她指環團對於《約章》大感失望,「社會共識已經講得好清楚,唔可以再靠商戶自願熄燈,其實透過立法好易處理,依家又要等兩年再檢討,十一點熄好似叻過十二點熄,就畀個大獎佢,點解唔係十一點一齊熄燈?」
劉祉鋒續指,過去在戶外燈光專責小組曾提及光污染政策上,包括關燈時間、射燈強度、商住宅的關燈時間等,「有關部門最終都只係採納咗十一、二點關燈時間,《約章》已經冇約束力,仲要放得咁鬆,噪音管制都限制喺深夜十一點,點解《約章》唔跟十一點?」
就局方為何會邀請學校加入《約章》,環境局發言人指,《約章》旨在通過提高各界對戶外燈光的關注,希望通過縮短戶外燈光的操作時間,以減低能源,故參加《約章》的單位並不限定某些機構或場所。
圖:關萬亨、吳啟偉
文:周詠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