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石棺案女被告 10萬元保釋

【本報訊】早前揭發的荃灣工廈自製「石棺」藏屍案,其中暱稱「小草」的十八歲女被告何菱瑜被控一項串謀謀殺罪。一直收押的她昨向高院原訟庭申請保釋最終獲批,法官指其保釋條件包括以十萬元現金擔保、由其母自簽的五萬元人事擔保、交出所有旅行證件予法庭保管、並要每天到元朗警署報到。法官亦下令她在保釋期間不得離港,並規定她要住在其母的居所,如更改居住地址,要最少廿四小時內向法庭作出通知。

女被告被控三月四日在荃灣灰窰角街二至六號DAN6九樓某單位內,與曾祥欣、劉錫豪及張善恒串謀、同謀及議同謀殺廿八歲男子張萬里。該案在六月廿三日於荃灣法院再提訊。女被告的母親、聲稱是其男友的男子「阿賢」以及多名親友,昨到庭旁聽後離去;女被告下午在法院辦好保釋手續後,則由律師接走。

案件編號: HCMP 108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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