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生產及銷售中草藥洗髮護髮用品的霸王國際集團,於六年前入稟香港高院,民事控告壹傳媒集團旗下刊物《壹週刊》誹謗其產品致癌,申索六億三千萬港元賠償。案件在去年八月底審結後,司法機構終定出裁決日期,會於下星期一(五月廿三日)作出判決。法庭的決定除了對與訟兩大集團造成衝擊外,對整個新聞界亦有深遠影響。
這宗誹謗訴訟,始於《壹週刊》在二○一○年七月十四日出版的一期,大篇幅刊登標題「霸王致癌」的封面故事,其內容指霸王的產品含有致癌物質「二噁烷」。報道刊出後,霸王商譽嚴重受損,其會計專家估計,之後一年其因報道導致的生意損失,達四億四千多萬元人民幣。集團的上市公司霸王國際(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以及負責生產的霸王(廣州)有限公司,遂入稟向《壹週刊》的出版者壹週刊出版有限公司索償,計算損失及利息,申索金額達六億三千萬港元,料為香港誹謗案最高索償紀錄。
案件於去年三月在高院原訟庭開審,經過逾卅日審訊,至八月底審結。其時霸王一方指控《壹週刊》的報道手法不負責任,報道內容具選擇性和偏頗,引述專家說法時斷章取義,在描述二噁烷含量多少才有危險性時又有出錯,誤導公眾以為其產品不符安全標準。
本案審結逾八個月後,主審法官陸啟康終完成判詞。司法機構昨在官方網站宣告,將於下周一(五月廿三日)下午二時半頒發書面判詞。預計到時毋須開庭,雙方律師亦不用出席,只需派代表到庭索取判詞便可。
案件編號:HCA 109/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