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屋宇署○三年推出「違例招牌檢核計劃」,容許招牌擁有人安排認可人士檢查招牌,獲屋宇署查核後可繼續保留使用。不過,屋宇署資料顯示,截至今年三月,該署收到的近四百五十個申請中,近半數均不符合要求而被退回。屋宇署承認,招牌擁有人或認為拆除及重新豎設招牌是較長遠的解決方法,又毋須按檢核計劃每五年向屋宇署重新提交檢核文件。
現時除「指定豁免工程」外,未經屋宇署批准或並非按照根據「小型工程監管制度」規定而豎設的招牌,均屬違例建築工程,屋宇署二○一三年起推行「檢核計劃」,申請人獲批後可保留使用招牌,毋須拆卸。但截至三月,四百四十九宗申請中,已有二百二十一宗個案因未合乎要求而被退回,而同期申請與招牌有關的小型工程數目則大幅上升。
屋宇署承認,較多招牌擁有人傾向根據「小型工程監管制度」拆除及重新豎設招牌,而沒有選擇申請檢核招牌,部分原因是招牌不符合技術規格而不能參與檢核計劃,亦有擁有人認為經檢核的招牌仍屬違例招牌,拆除及重新豎設更具長遠意義,又毋須按檢核計劃每五年向屋宇署重提檢核文件,長遠成本較低。
對於違例招牌規管,屋宇署指去年共發出六百八十二張清拆令,較一四年多九成半,已拆除或檢核違例招牌的數目去年有一千二百一十五個,較一四年多五成四。
對於檢核計劃僅半數申請獲批,測量師學會前會長何鉅業指,不少違規招牌均安裝歷史久遠,認可人士或註冊承建商對其安裝狀況及零件等資料不掌握,評估有困難,亦不排除有公司為「做生意」,將「踩界」個案呈交屋宇署,最終未能獲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