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大學澳門籍學生陳皓揚涉虐殺流浪貓「大橘子」案,台北地檢署昨以違反當地《動保法》提出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料最重判囚一年。另餵飼「大橘子」的台大教職員對陳提告毀損部分,北檢則認定「大橘子」是流浪貓,不屬於其財產,認為此控訴不合法。
事發於去年十二月廿八日,一名法國籍王姓女老師目睹台北溫州街出名和善的「大橘子」,被一名戴黑手套的高瘦男子掐住,並帶進台大宿舍地下室。涉事男子其後駕駛電單車離去,王記下車牌號碼後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