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日前聯同幾名法律界人士,召開「反港獨」記者會。梁議員指出香港並不能「港人自決」,到了二○四七年,港獨也不是其中一個選項。他們更表示提出港獨言論已違反《刑事罪行條例》,認為律政司有責任檢控。
相信這些法律界人士希望藉進一步打擊港獨言論,將港獨的氣燄打下來。但筆者認為,高調打擊港獨的舉動不僅不能遏止港獨言論,反而會令他們更受關注,而要求政府對港獨言論進行檢控更是幫倒忙。站在倡議港獨人士的角度,反而希望政府強力打壓,讓他們成為烈士,變成對抗強暴政治的「英雄」。
針對檢控港獨的法律基礎,各界有不同看法。有資深法律界人士表示,現在提出港獨的人士只發表一些言論及觀點,香港的法律不會以言入罪,故要控告倡議港獨的人士未必可行。事實上,執法部門對於是否有足夠條件進行檢控,也是含糊其詞,可以想像,一旦進入訴訟程序,勢必引起極大爭議,如果入罪,香港就開了以言入罪的先例,國際社會將質疑本港言論自由是否受打壓,但即使不能入罪,特區政府也會被指摘打壓言論自由。所以如果特區政府檢控倡議港獨人士,在政治上必成輸家。
其實對於港獨,中央及特區政府只要說明立場,不要做過多的動作即可。現在不是市民不明白港獨不可行,而是不滿中央及特區政府的表現,所以提出激烈的言論,但其實大家都知道港獨是行不通的。中央及特區政府應將重點放回如何搞好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只有這樣才能挽回香港市民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