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患精神分裂症的卅八歲無業婦人黃瑞玉,今年三月十一日到秀茂坪商場的酒樓內飲早茶時,她無故責罵另一枱的男茶客李石雲(七十二歲),其間她更一度「擎槍」還用槍柄敲打茶客的頭,惟該支氣槍墮地後隨即分體,茶客報警,警員將她拘捕時,她仍指「我要射死佢」。女被告黃瑞玉昨承認管有仿製火器及普通襲擊兩罪,由於醫生報告建議她接受治療,法庭判她四個月醫院令。
案件編號:KTCC 1153/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