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玄學家司徒法正,於去年與其前客戶「相簿大王」馮廣發其中一名女兒馮美儀(譯音)反目,並互相向對方提出民事索償。其中,司徒法正指《壹週刊》在訪問馮美儀及馮國強(譯音)姊弟後刊出一篇負面報道,他為此控告馮氏姊弟誹謗及索償逾三千五百萬元。司徒法正雖然沒有控告有關傳媒,但馮氏姊弟已向《壹週刊》展開第三方法律程序。換言之,若法庭日後裁定馮氏姊弟要賠償司徒法正的損失,《壹週刊》有可能要負上或分擔他們的賠償責任。
該兩宗案件昨在高院進行內庭聆訊,司法常務官向雙方作出指示。就馮美儀控告司徒法正的案件,馮美儀表示願意和司徒法正調解,但仍未收到司徒法正的答覆。法庭也質疑司徒法正拖延與馮美儀進行調解,並下令他要在七日內給馮美儀一個日期,以進行調解。
就司徒法正控告馮氏姊弟誹謗的案件,馮氏姊弟的律師昨在庭上透露,馮氏姊弟已向《壹週刊》展開第三方法律程序。法庭認為,這是馮氏姊弟與《壹週刊》之間的事情,不會妨礙司徒法正與馮氏姊弟進行調解,遂指示兩宗案件的調解要一併進行,並要他們向法庭匯報調解的結果。法庭又指示雙方徵詢大律師意見,以便研究是否申請把兩宗案件合併審理。
《壹週刊》在訪問馮氏姊弟後,於前年刊登了一篇題為「搬神弄鬼 掠水千萬」的報道,對司徒法正提出一些指控。
馮美儀於去年二月也入稟高院指,她於○九年至一三年因疑被人「落咒」向司徒法正求助,後來被他收為徒弟,司徒法正為她種「生基」、解「降頭」和養「無間道鬼仔」,但無助她改運,因此要求司徒法正歸還曾收取她的費用逾一千萬元。
其後,司徒法正於去年九月入稟高院指稱,上述《壹週刊》的報道刊出後,令他失去在內地、澳門和東南亞一帶的多項風水顧問工作,他又不獲邀擔任演講嘉賓、賭場駐場風水師和其他風水服務工作,有線電視不再找他擔任節目《怪談》的主持,還有多間中、港兩地的傳媒機構不找他擔任風水節目的嘉賓,估計令他損失三千五百萬元。
司徒法正因此就該報道控告曾接受《壹週刊》訪問的馮氏姊弟誹謗和向他們索償。
案件編號:HCA 311 & 2098/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