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黃之鋒等四人受審

【本報訊】立法會議員陳偉業、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及秘書長黃之鋒,於前年六月到中聯辦外抗議國務院公布的《「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更當場焚燒大型自製白皮書道具,有警員上前滅火時,四人涉嫌阻撓警員。四人於事發後一年被捕,共被控四項阻差辦公罪,眾人不認罪。案件昨於東區法院開審。

被告依次是黃浩銘(廿六歲)、陳偉業(六十歲)、案發時是學聯秘書長的羅冠聰(廿二歲)及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十八歲),四人被控於一四年六月十一日,在中聯辦外分別阻撓警員黎健文及警長何國柱救火。

督察作供指下屬救火遇阻

當日在現場進行人群管理指揮的警隊督察李子威作供指,示威者拿出一個一乘一點五米大的道具「白皮書」紙牌,黃浩銘以火機點燃紙牌一角。便裝警員黎健文此時嘗試倒水淋熄火,但黃浩銘及陳偉業用身體阻撓,而警民關係組警長何國柱隨後以滅火筒把火撲滅,期間包括黃之鋒在內的示威者開始指罵該兩名警員。

案件編號:ESCC 2219/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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