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五一假期打擊「黑的」劏客,派員在中區有「人間妖域」之稱的蘭桂坊附近扮旅客「放蛇」,前晚及昨凌晨,先後有的士司機接載「放蛇」警員,到銅鑼灣及灣仔,索取約逾一至三倍車資,被警員表露身份拘捕,據悉兩人過去疑有「劏客」案底。消息指,上月曾有黑的司機第六次劏客被捕。的士業界指出,黑的司機被定罪通常只被罰款,阻嚇力不足,加上劏客收入可觀,故有司機鋌而走險屢次犯案。
港島總區交通部人員,前晚十一時許,由兩名男警操英語扮遊客,在威靈頓街近德己立街登上一輛的士,向男司機表示前往銅鑼灣禮頓道一間酒店,司機將的士駛至目的地後,收費顯示車資廿二港元,但有人按咪錶多加七十八元附加費,擬收取一百港元車資。警員即時表露身份,將涉嫌與案有關的姓顏(五十六歲)司機拘捕。
而昨晨零時許,兩男女警員喬裝旅客,在威靈頓街登上一輛的士,示意男司機,前往灣仔皇后大道東一間酒店,惟有人向警員索取一百元車資,而合理車資約為四十港元。司機未有落錶,當的士抵達目的地後,警員隨即表露身份,將涉嫌與案有關的姓陳(五十歲)司機拘捕。
兩名被捕司機均涉嫌「濫收車資」、「未有將的士計程錶指示器撥到開始記錄位置」及「沒有在的士上展示的士司機證」,涉事兩的士被警方拖走扣驗,據悉,他們過往亦曾經干犯同類罪行被捕。
根據香港法例,的士司機如涉濫收車資、拒載及兜客被定罪,最高刑罰可被判入獄六個月及罰款一萬港元。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的士司機分會主任杜燊棠指,警方已經常執法打擊黑的,惟初犯者及再犯者通常只會被罰款,過往劏客司機被判監禁的個案不多,故阻嚇作用不大。據了解,劏客司機每月收入可達約3至4萬元,司機按錶收費,扣除開支,每月收入則約一萬多元。故不少黑的司機不惜鋌而走險,屢次以身試法。杜建議加強罰則,又或警方將扣查的士時間延長,以阻嚇黑的士司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