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公司註冊處網上查冊中心本月一日突新增「查冊人查冊的聲明」,要求查冊人選擇查冊的目的,若不揀選則不准繼續登入,有關安排被批妨礙新聞工作。公司註冊處昨回應傳媒查詢重申,新安排旨在防止從公司登記冊所取得的個人資料遭濫用,記者可以只揀選「查冊目的是為了確定該公司、其董事或其他高級人員、或其前董事(如有的話)的詳情」,就新聞報道進行搜集資料。
公司註冊處指,有關公司查冊目的參照《公司條例》第四十五條編製,並無收窄範圍。在新安排下,公眾可以繼續根據條例訂下的合法目的查冊及獲得相關資料。處方解釋,「查冊目的」共九個選項,查冊者可選擇其中一項或多於一項。九個選項中的第七項,與其他選項並無相連關係,亦不要求查冊人士須與相關公司或人士有「往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