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向事主發擬檢控通知書

【本報訊】單車男搭載喇叭、擴音機及自製電池盒搭港鐵,期間電池盒在列車行駛途中爆炸冒煙,車廂內約六百乘客嚇餐飽。港鐵發言人表示,職員已根據港鐵附例第27A條規定,向該名男乘客發出擬檢控通知書。

去年至少四宗爆「尿袋」

據附例規定,任何人不得攜帶由列車運載或裝載時會對任何人造成傷害、或任何鐵路財物造成損壞的危險或對使用鐵路的其他人造成滋擾或不便的行李、物品或其他東西進入鐵路處所。若違反有關規定,可被罰款二千元。

去年港鐵亦曾發生至少四宗,涉及手提電話「尿袋」的外置充電器爆炸冒煙事件,引起乘客恐慌。

去年七月,尼泊爾籍男子乘搭西鐵線,途至柯士甸站時,背包內的「尿袋」疑過熱冒煙,乘客需離開車廂。同年四月,屯門一列輕鐵上,有男乘客的手提電話突然冒煙,車廂內煙霧瀰漫,一度掀起恐慌。同年三月,港鐵將軍澳線一列車駛至北角時,有乘客的國產手機突起火並傳出爆炸巨響,乘客爭相走避,有人混亂間頭撼鐵柱昏迷。同年一月,港鐵機場快綫一列車駛往青衣站時,有乘客行李袋內的「尿袋」突然爆炸,所有乘客須緊急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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