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公司註冊處網上查冊中心突新增「查冊人查冊的聲明」,要求查冊人選擇查冊的目的,若不揀選則不准繼續登入。公司註冊處回覆時承認,昨日起引入新安排是為防止從公司登記冊所取得的個人資料遭濫用。查冊前,查冊人必須聲明從公司登記冊取資料所擬作的用途,所得的資料亦只能作所指聲明的內容上。公司註冊處指新增安排是因應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去年發表報告指,大部分公共登記冊涉侵犯私隱,促制訂行政措施限制查冊。
新增的查冊聲明分兩項,包括要先揀選查冊目的是否正在與所查公司有相關作為或相關事宜,與該公司或其董事或其他高級人員往來、又或與公司財產的承按人、臨時清盤人有關。另一項是有關查冊目的詳情,任何人士若不揀選則無法繼續查冊。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力撐新安排,認為可讓公司註冊處收集查冊人查冊原因及目的,是正確方向,但他亦指,假若查冊者「亂咁剔」或會涉及作出虛假聲明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