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代做手術 林崇禮醫生失德

【本報訊】女病人投訴外科醫生林崇禮,二○一二年於診所進行痔瘡結紮手術途中,未有事先知會下,把手術交由女兒、普通科醫生林嘉慧接手。醫務委員會昨日裁定林崇禮一項專業失德,向他發警告信,毋須刊憲。

行醫40年無違規而輕判

醫委會主席劉允怡表示,涉事手術簡單,只需一名醫生操刀,認為病人信任林崇禮才同意由他施手術,因此林崇禮未徵詢病人同意,改由他的女兒接手手術,表現不符操守,但考慮他行醫四十年都沒有違規紀錄,因此輕判。他又指此案例不適用於有多名醫生參與的複雜手術或急症手術。

術後對質 承認女兒代刀

案情指,投訴人余玉愛因痔瘡問題向林崇禮求診多年,二○一二年十一月到林崇禮診所接受橡筋結紮痔瘡手術,手術期間余面向牆壁,但聽到有第三者進入手術室,及聽到林指示第三者:「我已經做咗啲,剩番的交畀你。」余指事前無聽過會有第三者參與手術,事後余偕女兒向林對質,林始承認女兒林嘉慧負責部分手術。

辯方代表律師表示,林崇禮對引起誤會感到非常抱歉,但從中無實際得益,承諾日後會加強與病人溝通,讓病人了解整個手術流程及事前取得病人同意,避免引起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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