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印度籍男子藉着提出酷刑聲請,由○八年起一直留港,惟期間他卻化身竊匪及色魔。他干犯盜竊藏毒之餘,更在兩年內接連強姦兩名女子,結果他在去年於高院就兩案被重囚廿一年四個月。印漢早前就其中一宗涉及在重慶大廈強姦內地女生的案件,申請減刑上訴許可,上訴庭昨受理案件,指其減刑理據有可供爭議之處,上訴案稍後排期審理。
上訴人Azad Mohammad Farhan(現年廿九歲)在○八年獲准暫時留港,翌年他已因藏毒被判罰款,其後又因偷竊被判監十六個月。出獄後變本加厲,先於一一年九月在廣東道一大廈外,向一名葡萄牙籍女子箍頸,並將對方拖至梯間性侵犯達一小時。由於未有被緝獲,他在一三年六月再犯,闖入重慶大廈一賓館的客房強姦房內一名來港旅遊的廿二歲北京女大學生。事後他終因此兩案被捕。
上訴人在去年五月在高院受審後,被裁定強姦、雞姦及搶劫葡籍女子罪成,重囚十八年。至去年七月,他就強姦北京女大學生案認罪,判監五年四個月,法官當時將其中兩年刑期與葡女案同期執行,亦即等於加監三年四個月,兩案共囚廿一年四個月。而他在兩宗強姦案被定罪後,已放棄酷刑聲請。上訴人在較早前,已分別就兩案申請上訴。上訴庭昨先就北京女大學生一案的申請許可作出判決,判詞指原審法官僅下令將本案刑期中的兩年,與葡籍女子案的刑期同期執行,令兩案總刑期超過廿一年,整體刑期便屬過長;上訴庭認為此點有可供爭議之處,因此受理有關申請。
案件編號:CACC 253/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