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長毛)喺上月十一日財務委員會會議上向主席台潑墨,部分秘書處職員制服、個人物品及會議室地氈畀墨水整污糟,財委會代主席陳鑑林(橄欖)亦有中招。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上星期向長毛發信警告,並向佢追討四千八百元,作為清洗或更換被弄污物品費用。橄欖亦有要求行管會報警或透過司法程序處理,但行管會尋日開會後,決定唔會報警,叫橄欖有需要自己報喎,據聞連部分建制派都唔同意要報警添!
行管會尋日開會討論長毛潑墨事件,據聞好快就決定唔會報警,有建制派委員仲話「難得咁快就傾完」。據了解,行管會唔就長毛潑墨報警,原因包括件事已發生咗一段時間,行管會係關注職員安全,而唔係議員安全,認為除非橄欖自己報警,否則唔適宜以行管會名義報警,加上橄欖曾表示自己「一啲都唔驚」,所以更冇理據報警,但長毛仍需喺兩星期內磅水。
據悉,有建制派委員直言長毛今次攻擊性唔太強,認為好難介入,更指如果不滿長毛操守,應該由選民投票決定,但強調有人受傷就一定會報警。但亦有委員擔心此例一開,會縱容長毛變本加厲。有委員承認,會前立法會冇問過涉事職員有冇追究打算,咁唔問又點知職員安全係咪受影響呢?同埋有職員被潑中墨,咁都唔算係受傷?唔通要見血先算?
橄欖知悉行管會決定後,批評行管會不負責任,唔應該叫議員本人「有問題就自己去告」,認為既然行管會追討長毛四千八百元,就應該進一步報警正視,唔應該「當睇唔到」。但被問到佢會唔會自行報警,佢坦言唔容易,話報警需要充分證據,需要行管會願意提供當日所有資料作支援。
老實講,行管會放生長毛,可以肯定長毛更加有恃無恐,繼續玩落去,若果橄欖真係報警嘅話,長毛有可能搵晒當日在場嘅議員同職員做證人,咁就真係玩番自己,換言之,放唔放生都冇好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