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塘無王管 后海灣瘡痍

每年有數以萬計遷徙水鳥「落腳」的后海灣,當中的濕地保育區、濕地緩衝區自九二年至去年共有多達四百三十五宗違規發展個案,情況嚴重。研究該地發展的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表示,涉及違規發展包括填塘、改裝成停車場及貨倉等,最離譜的個案為落馬洲惇裕路一幅廿二公頃土地遭填塘,縱使規劃署十七年來多次發出恢復原狀通知書及罰款,但該「填塘樂園」至本月仍有瀝青,由於該地鄰近黑臉琵鷺聚居的落馬洲支線濕地,一旦下雨沖入瀝青,勢影響生態。

填塘17年 擴至22公頃

分會環境保護主任(本地生物多樣性)劉兆強表示,位於落馬洲惇裕路的土地,由九八年開始出現填塘,面積達三公頃,後來擴展至廿二公頃,雖曾屢被罰款合共三十五萬元,但填塘依然猖獗,其中近落馬洲管制站的一幅一公頃土地,泥地更蓋上瀝青,規劃署去年十月發出「恢復原狀通知書」,限期今年一月處理,惟分會本月視察上址發現仍未恢復原狀。

環團疑無土地恢復原狀

至於規劃署執法歷時最長的個案則為元朗新田米埔隴,該地一九九一至二○一二年九月錄得三宗填塘,面積為零點零二公頃,署方由發出違例通知書至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歷時竟長達八年,惟該地的路面本月仍覆蓋石塊或水泥。

劉兆強指,雖然規劃署曾因應該四百三十五宗個案發出三百八十四宗俗稱「滿意書」的完成規定事項通知書,反映違規個案已獲糾正,但他估計至今未有土地實際回復濕地生景,「可能啲車駛離停車場或貨櫃場,就當恢復原狀」,分會又指有四十四宗個案由發現至發出「滿意書」需時長達三年。

根據法例,非法填塘及相關罪行首次最高罰款為五十萬港元。但他發現總違規個案中,只有百分之六被罰款,金額僅一百八十五萬港元,即每宗平均罰款僅六萬六千三百九十二元,反映執法寬鬆,要求規劃署加重罰則,令受破壞的魚塘恢復原狀,同時建議當局建立全港鄉郊基線資料庫,供市民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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