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亞假難民剝奪本地工人就業機會,入境處早前在多個地點進行反黑工行動,拘捕六名未經批准之下從事非法勞工的南亞裔人士,當中有兩人被控使用偽造的香港身份證明文件。據了解,六人均是持有「行街紙」的免遣返聲請人士,提出聲請至少已有一年的時間。該批「聲請黑工」上星期被帶上法庭審訊,被判監禁十四個月零三周至廿二個月零兩周不等。
消息指出,五男一女的免遣返聲請人士中,四人來自越南,餘下兩人則分別來自孟加拉和巴基斯坦,年齡介乎廿七至四十八歲。其中五人是非法入境者,一人是逾期居留,他們在二○一四年至一五年間先後提出聲請,其中五人的聲請個案現時尚待審批,餘下一人的聲請經過審批後被拒,但後來提出上訴而留港。消息續指,六人分別在港從事煮食、食品包裝製作、搬運和販賣貨品的工作。
是次入境處一連串的拘捕行動始於去年中,處方於去年六月及九月接獲其他執法部門轉介非法勞工案件,經調查後分別在深水埗和上水拘捕一名越南籍男子及一名孟加拉籍男子,兩人分別販賣貨品和從事搬運貨物。入境處今年二月亦聯同勞工處在長沙灣一間食品零售店拘捕一名正在販賣飲品的巴基斯坦籍男子。入境處於本月二十及廿一日的執法行動中,於元朗一食肆拘捕一男一女正在工作的越南籍人士,以及在新蒲崗一食品製作工場拘捕另一名正在包裝食品的越南籍男子。
六名被捕人士均有出示由入境處簽發俗稱「行街紙」的不允許僱傭工作擔保書,經調查發現他們為免遣返聲請人,當中兩名男子更涉嫌使用及管有懷疑偽造香港身份證。六人均被控在港非法入境後或受遣送離境令規限,未得入境處處長授權而留港接受僱傭工作,其中兩人被加控使用偽造香港身份證。案件分別於上周五及六在沙田法院和粉嶺法院審訊。
入境處發言人警告,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令規限的人接受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業務,均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上訴法庭對有關條例頒定判刑指引,以監禁十五個月判刑作基準。
若任何人士使用或管有偽造身份證或他人身份證乃屬違法,違者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