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禮智障婦「佔旺畫家」囚10月

【本報訊】前年佔領運動期間於旺角佔領區街頭畫畫、有「佔旺畫家」稱號的男子潘運瑭,本身已案底纍纍,他昨日再於九龍城法院承認兩項非禮罪,指他於佔旺時認識了智商僅九歲的中年婦後,去年十月萬聖節時於旺角一網吧的電梯內及後巷,向女方強吻及上下其手,最終事件報警。裁判官判刑時直斥被告侵犯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行為可恥;加上他早有非禮前科,事發時他更是剛出獄不久,雖然認罪,仍要重判他入獄十個月。

廿七歲被告潘運瑭,先後干犯暴力及風化罪行,至今已累積逾廿項案底。控罪指他在去年十月卅一日,在旺角兩度非禮有中度智障的四十歲女事主X。

前年佔旺區認識 稱視為女友

案情指,被告在前年於旺角佔領區認識X後,在去年事發當天,X前往旺角西洋菜南街參加街頭萬聖節派對時見到被告,被告對她惡言相向,並要求她幫忙執拾畫具,其後被告帶X往金雞廣場一網吧,期間在電梯內強吻X,被告之後再帶X往亞皆老街近水務署附近的後巷,揭起X的上衣吻其乳頭,又隔褲用下體從後磨擦X的私處。X感不安,但不敢呼救,至翌日她告訴女教友,由對方代為報警,被告去年十一月初在旺角被捕。

辯方求情指,被告自幼因父母離異,已與父母失去聯絡,他中三輟學後開始靠綜援維生,現則靠賣畫維持生計,被告聲稱視X是女友,現已感後悔。

案件編號:KCCC 385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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