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徐子健告《壹週刊》誹謗

【本報訊】壹傳媒旗下的《壹週刊》再涉誹謗訴訟。擔任新界鄉議局顧問的執業律師徐子健,就《壹週刊》近日報道指徐與侯志強等鄉事派人士合組新政黨一事,昨入稟高院指控該報道內容失實,並對徐構成誹謗,徐指稱他沒有亦不打算加入侯的新政黨。徐現興訟控告《壹週刊》所屬公司及索取一般及懲罰性賠償,並要求高院頒令,阻止《壹週刊》再向徐作出相類的誹謗言論,及要向徐書面道歉。

原告徐子健;四被告依次是《壹週刊》的出版商壹週刊廣告有限公司、其總編輯黃麗裳、負責其網頁版的壹傳媒互動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壹傳媒有限公司。入稟狀指涉案文章是於今年三月卅一日出版的第1360期《壹週刊》的「封面故事」,文中提到侯志強、梁福元等鄉事派人士合組新政黨,又指其中一名創黨成員是「徐子健」。原告指,該「徐子健」就是指原告。

原告認為,涉案文章有下列意思:原告是侯志強新組成政黨的其中一名創黨成員;原告出賣鄉議局和劉皇發;原告與新界土豪惡霸結合;原告與三合會結合;原告出席了今年二月二十一日在流浮山皇庭酒家召開的新進步聯盟第一次黨代表大會;原告是不道德和卑鄙的人。原告指稱,上述涉及他的言論都是嚴重失實,涉案文章因此對原告構成誹謗。

刊涉案報道前無向原告求證

原告續指,他是執業律師,被告可從香港律師會的網頁中找到聯絡原告方法,但被告在刊出涉案報道前沒有向原告求證。原告事後向被告發律師信,要求刪去文中對原告的失實指控及道歉,但遭被告拒絕,原告因此興訟處理。

案件編號:HCA 104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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