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入澳門巨貪案的華置前主席劉鑾雄於二○一三年將其透過BVI公司持有華置約七成五股權,轉移到另一間家族信託的BVI公司名下,估計有關交易令劉鑾雄合法避稅近4,000萬元。華置於截稿前仍未有回應事件。
據最新一批曝光的巴拿馬文件,劉鑾雄一家持有或曾持有超過三十間BVI公司,其中劉鑾雄佔約一半的十五間,其中有文件披露,劉鑾雄於去年初曾將一間名為Century Ocean Ltd的BVI公司股份,全數轉換至一名資深投資者,但未知該BVI公司涉及的業務或資產;另一方面,劉鑾雄被指於一三年將其透過BVI公司持有華置約七成五股權,轉移到另一間家族信託的BVI公司名下。
根據聯交所股權資料顯示,劉鑾雄於一三年六月廿八日將旗下BVI信託公司GZ Trust Corporation間接持有的74.99%華置股權,轉到他的另一間BVI家族信託公司Alto Trust Limited名下,即改由Alto Trust Limited持有華置74.99%股權。本報曾致電華置查詢巴拿馬文件的相關內容是否屬實,直至截稿前未有回應。
會計界人士表示,若上述交易以香港註冊公司進行,根據香港印花稅條例,在香港轉移證券的實際權益時,按例須繳付證券價值的0.2%作為印花稅,以當日華置收市價為13.9元,股份市值達198.9億元,即需繳交近4,000萬元的稅項,但在「避稅天堂」的BVI進行上述離岸股份轉移的交易,一般可免徵印花稅。
此外,捲入澳門歐文龍世紀巨貪案的劉鑾雄與南華足球隊前足主兼商人羅傑承,一四年被澳門法院裁定行賄及清洗黑錢罪成,各判囚五年零三個月,兩人之後多次上訴均失敗。但由於港澳兩地現時並無移交逃犯協議,兩人至今仍在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