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太麻木 消防爆陰毒 白車衝燈救人要寫報告

救人如救火,救護車為趕赴現場救人分秒必爭,衝燈、超速在所難免,但有消防處救護分區管理層近日卻「添煩添亂」推行新措施,竟要求趕赴處理緊急任務時衝紅燈或超速而被警方「影快相」的救護人員,均需以書面解釋何以違規。這項反映政府部門官僚麻木的措施,隨即引起前線救護不滿,香港消防處救護員會近日便接獲多宗前線救護人員投訴,現正了解事件,該會批評提出有關要求的長官無理,加上未知部門突然改變一貫做法的用意,憂慮措施會令前線人員感到困擾,繼而在趕赴緊急召喚任務時不敢衝燈或超速,最終延誤救人,「受害嘅係市民」。

根據部門指引,救護車在處理緊急召喚時,容許在安全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按以往一貫做法,一旦有救護車被警方「影快相」涉及違反交通規例,警方會將相關資料交給消防處,消防處管理層會翻查紀錄,一旦確認被「影快相」的救護車當時正執行緊急任務,部門就會自行以書面回覆警方,解決事件,毋須救護人員填寫報告。

其他分區未有相關要求

不過,香港消防處救護員會近一、兩個星期卻收到多名前線救護人員投訴,反映有個別救護分區的管理層於收到警方通知後,要求被「影快相」的救護車司機須以書面解釋,為何當時超速及衝燈,一反以往由部門之間自行解決的做法。據悉,涉事的是救護總區位於新界區域的其中一個分區,但其他分區則未有相關要求,各自為政管理混亂。

工會:幾十年都冇聽過

救護員會總幹事屈奇安證實工會收到多名同事投訴,他形容此做法「幾十年都冇聽過」,非常有問題、「唔知佢哋(管理層)諗乜!」屈指,接獲的投訴雖然暫時只牽涉同一分區的救護人員,但擔心此「風氣」會蔓延、「個個(分區)都學」,令前線同事憂慮每每要作出解釋,又未知部門用意為何,而在趕赴救人時不衝燈、不超速,最終令市民受害。

救護員會前日發出特別通告提及事件,指發現有地區指揮官無論是否涉及投訴或調查,都命令曾在執勤時違反交通規例的前線人員作出書面解釋,工會正了解事件,呼籲所有會員處理緊急事件「必須考慮清楚」,確定安全才違反交通規例。

消防處發言人回覆指,該處屬員在駕駛消防或救護車輛時,須遵守《道路交通條例》,如車輛因應付緊急召喚趕赴現場,根據香港法例可獲豁免遵守速度限制及交通燈號管制,但車輛在駛近交通燈號或交通標誌時,須發出警報聲響示意。發言人指,如因駕駛救護車輛執行緊急任務而違反速度限制或交通燈號管制,該處可向執法部門提出豁免申請,部門在作出申請前,主管人員會視乎情況,以合適的方式了解事件經過,才作豁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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