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獨甚囂塵上,有人大不以為然,指港獨只是飯後茶餘的話題,過五分鐘就會忘掉,沒有必要認真看待。然而,一粒老鼠屎足以搞壞一鍋粥,港獨雖然成事不足,但敗事有餘,若繼續縱容,最終足以毀掉整個香港。
港獨分子及其支持者以「言論自由」為護身符,加上《基本法》二十三條沒有立法,因而狂言「主張港獨又如何」。其實,在任何文明社會,言論自由不是大晒,而是有底線的。比如鼓吹孌童、襲警或者聲稱在飛機上放炸彈,即使沒有任何實際行動,只是開玩笑,一樣要承擔法律後果。港英時代,香港沒有類似二十三條的法律,但如果有人鼓吹香港脫離大英帝國,結果會怎麼樣?有年輕人只是派發傳單而已,不是一樣被判刑嗎?
港英時代沒有人敢鼓吹港獨,回歸後卻大放厥詞,原因就是港府無能軟弱,一味息事寧人。君不見,佔領行動明明違法,但主要搞手至今逍遙法外;儘管部分小魚小蝦被告上法庭,但「警方捉人,司法放人」戲碼不斷上演。更有甚者,大年初二旺角暴亂,主要搞事者之一居然可以戴罪之身參與立法會新界東補選。犯法不必付出代價,反而得到許多好處,包括曝光率、知名度,參與政治,組織政黨,覬覦立法會席位,成為外部勢力的寵兒,何樂而不違法呢?
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港獨也不是一天冒出來的。港府有法不依,執法不嚴,致使搞事者的膽子愈來愈肥,完成從佔領到本土再到港獨分裂的癌細胞突變,如果說港獨如病毒蔓延,港府就是最大的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