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販毒案重審 被告認罪

【本報訊】警方及海關於一二年七月十七日晚上進行反走私行動,預先派員在西貢大網仔路早禾坑碼頭埋伏,發現兩名男子從一艘快艇各自接收兩個內藏K仔毒品的旅行袋後,即時追捕二人,最終當場拘捕其中一名男子,另一男子則登上快艇成功逃脫。

被捕男子經審訊後,前年在高院被裁定販毒罪成,判囚廿一年,他去年上訴得直,但案件需作重審。案件昨於高院重審時,被告選擇承認一項販毒罪,收押至六月十六日判刑。

現年廿一歲被告楊嘉俊,報稱運輸工人,控罪指他在一二年七月十七日於西貢販運十二點九三公斤、市值一百九十二萬元的K仔毒品。他原本另被控一項涉及控販運十六公斤、市值二百四十一萬元的K仔毒品,但該罪獲控方不予起訴。由於警方需作進一步調查,案件押後至六月中讓辯方求情。

案件編號:HCCC 37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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