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款男涉洗黑錢72億 被判無罪

【本報訊】匯款男代理與妻被指在○八至一○年間,涉嫌利用銀行戶口替他人清洗約七十二億元黑錢。警方因調查一宗公司股東涉以虛假發票向銀行騙貸款案時,發現當中有一百七十萬元存入該男代理的戶口內,因而揭發其戶口疑有多宗不尋常交易。被捕夫婦事後被控一項串謀洗黑錢罪,但妻子在候審期間於去年十月病逝,只餘下丈夫獨自面對控罪,案件早前在高院經審訊逾一個月後,陪審團昨日裁定丈夫罪名不成立,無罪獲釋。

稱不知款項來源

六十歲男被告蔡容枝昨在犯人欄內聞悉脫罪後,即時激動大哭,其旁聽家人亦喜極而泣,之後他由家人陪同離開法院。六男一女的陪審團於前日下午退庭,經過兩日共約十二小時商議後,以六比一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辯方之後表示,會申請由控方支付訟費。法官指示控辯雙方呈交書面理據,稍後再作處理。

被告原被控在○八年一月一日至一○年十二月底,在港串謀其妻李月桂(五十七歲)及李錦上,利用被告的中國銀行帳戶處理七十二億元,當中有部分是來自可公訴罪行的得益。

被告的戶口於涉案期間,曾經被提取五千七百多次、提款總數約七十二億元。而被告與妻雖然是匯款代理,但無按規定申報大筆匯款。警方在一一年中拘捕被告及他當時已中風的妻子,警誡下二人稱是替李月桂的大陸嫂子李錦上處理款項,每月只收取五千元報酬,被告等不知款項來源及去向。案件編號:HCCC 73/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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