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曾健超案 「出街帶」或非亞視拍攝

【本報訊】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在前年十月佔領運動期間,涉嫌向警員淋潑有味液體並拒捕的案件,九龍城法院昨繼續處理是否接納亞視新聞片段的「案中案」程序。

控方傳召亞視高級剪接師詹逸鍵作供,詹指該片段非未經剪接的母帶,而亞視亦未必保留母帶。

倘自其他傳媒會字幕註明

控方先讀出詹早前錄取的書面供詞指,亞視記者會把拍攝的影像母帶剪接成為「出街帶」,「出街帶」在播放後再複製在資料室的倉庫內,該版本為資料室帶,而詹於去年三月底把涉案的資料室帶複製,存放於記憶棒內,再給予警員。詹昨承認亞視播放的「出街帶」可能非亞視記者拍攝,但若然「出街帶」來自其他傳媒或途徑,會有字幕註明。

四十歲被告曾健超被控一項襲警和四項拒捕罪,指他於前年十月十五日,在龍和道隧道西行線東面入口上的花槽,襲擊警長黃凱文等十一名警員,以及抗拒高級督察傅駿業等。案件押後至四月廿六日再訊,裁判官預計當日可完成處理整個「案中案」程序。

案件編號:KCCC 44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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