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陪審團商議未果 洗錢案押後判

【本報訊】報稱任匯款代理的男子蔡容枝(六十歲),涉嫌與其妻於○八年至一○年期間利用自己的銀行帳戶,替他人洗黑錢約七十二億元。蔡被控一項串謀洗黑錢,案件在高院審訊了五個星期後,由六男一女組成的陪審團昨午開始退庭商議裁決,但經過四個半小時的商議後,仍未有結果,法官遂指示他們先休息一晚,待明早才繼續商議。

蔡被控於○八年一月一日至一○年十二月底,在香港串謀其妻子李月桂及李錦上,利用蔡的銀行帳戶處理七十二億元,全部或部分是從可以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來。

蔡原本與其妻子一同被控,但蔡的妻子在候審期間,於去年十月過世,留下蔡一人單獨面對控罪。蔡否認控罪。

案件編號:HCCC 73/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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