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商將被罰款
據工程合約,承辦商必須保持堆填氣體燃燒溫度達攝氏一千度。由於承辦商已確認曾於短暫時間未能完全達到合約中的最低要求,署方現正根據合約違規罰款機制向承辦商徵收違規罰款,亦要求承辦商安排顧問工程專家作詳細評估外,也會安排獨立專家分析。
環保署又檢視堆填區附近海水監測站在二○一四年至今年首兩月的水質數據,發現無機氮及非離子氨氮的濃度均未見異常,鄰近海水和水生態環境一直都是正常。而在今年一月收到有關排出污水的投訴後,署方人員先後多次到污水處理廠周邊雨水渠及河道進行巡查,期間沒發現該污水處理廠的污水直接排進河道,所抽驗的水樣本結果亦未有發現違反排放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