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施政報告第一百二十段提到:「政府將在九龍東採用新政策,包括引入先導計劃,豁免修訂契約土地補價,鼓勵業主根據已規劃的行人網絡自資興建行人天橋或隧道,形成安全、舒適、便捷的人車分隔網絡,將九龍東發展為優質的商業區。」
筆者之前曾經在本欄撰文,對這項免補地價自建行人通道的新政策表示支持,認為既可以為政府省卻一筆建築費,又有利於公眾安全出入,而對商廈增加人流和人氣亦有好處,一舉多得。
筆者並且建議,有關政策不該只局限於九龍東的商業大廈採用,應擴大到其他地區,以鼓勵更多的商廈業主願意申請自資加建一些行人接駁通道,且負責管理和維修保養,一可方便公眾往來,二有助路面行車暢順,三可提升商廈的使用效益。
日前,在一個研究觀塘商貿區行人環境改善計劃的論壇上,發展局一位高級官員介紹上述的先導計劃後,有人便問在其他地區的商業大廈,申請加建通道可否同樣免補地價?該官員的答覆是:有可能,只要申請者能提供詳細方案和相關數據,若樣樣條件符合的話,而所加建的行人通道的確對公眾有利,審批部門會認真考慮。
顯然,當局的回應是積極的。事實上,隨着本港的鐵路網絡日益發展,例如九龍城、土瓜灣、紅磡和港島南區等,不久的將來也有鐵路列車到達,加上廣深港高鐵香港段工程終可繼續施工,在在需要更多的行人通道配合,所以政府審批方面應以利民為大前提,當然在安全方面仍必須抓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