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身貼背攬腰摸臀
辯方辯稱被告或是失平衡下觸碰到兩事主,行為不算非禮。裁判官裁定控罪表證成立,案件今日待控辯雙方作結案陳詞。
事發時十六歲的女事主X昨透過視像系統作供,庭上播放的會面錄影,X指去年十月三日事發當天是第一堂實習課,任導師的被告張文禮(四十七歲)藉拿取電子磅,突從後攬着她,「成個人挨落嚟」,「肚下部位」緊貼她背部,數秒後被告才離開。未幾,被告又兩度拍打她臀部。
事發時十七歲的Y則在屏風後作供,她指當天洗碗期間,被告在她身後挨着她並把手放在她的臀部。下課時,Y協助執拾餐具期間再遭被告掃手臂數秒。
案件編號:FLCC 37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