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來港中年婦聲稱不滿十一歲女兒功課做得差,竟用縫衫針拮女兒右肩及手指關節位,每次拮針多達二十至三十下,直至女兒難忍痛楚大哭,終驚動鄰居報警。被捕中年婦早前已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虐兒及普通襲擊等兩項罪名,裁判官昨直指被告刻意挑手指關節位落針,顯然行為非一時衝動,案情嚴重,本應判監,惟考慮她屬家庭主婦要全職照顧兩名年幼女兒,才給予機會輕判她接受三年感化。
報稱家庭主婦的被告趙惠敏,現年四十一歲,她被控於二○一二年某日及去年十二月十三日,在將軍澳寶明苑家中分別故意虐待及襲擊其十一歲女兒。裁判官昨引述專家報告指,被告並無精神及心理問題,雖然被告一度表示向女兒刺針是「鄉下習俗」,用以幫助女兒消化,但裁判官直斥是謊言不可信,更指被告精確地挑選女兒手指的關節位落針,每次拮針二十至三十下,行為更不只一次,明顯非一時衝動,裁判官亦難以明白被告何以忍心對年幼女兒下此毒手 。
裁判官直言,案情的嚴重程度足以判監,但考慮被告的感化報告正面,現已有社工跟進,被告亦願意改善及重新學習以正確方式照顧女兒,加上被告為全職家庭主婦,除本案事主外,尚要照顧五歲幼女,若判被告入獄,其兩名女兒亦會受影響,無法再維持家庭完整,最終決定給予機會免被告即時入獄,但判以最長的三年感化期。
辯方昨求情時則稱,被告因為希望女兒學有所成,對女兒成績有很大期望,因壓力過大用錯誤方式教女,事後已後悔知錯,故即時認罪,望考慮她初犯認罪予以輕判。
案件編號:KTCC 20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