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沙田醫院擺烏龍,一名年老男病人已去世,但未經醫生簽署死亡文件即將病人遺體送入殮房。
該院昨證實,內科及老人科6D病房一名87歲男病人上月三十日上午因病情惡化,處於彌留狀態,病人家屬早前已簽署同意病人「不作心肺復甦術」,病房護士通知家屬病人情況。其後病人於十時五十五分去世,當值護士通知病房醫生為病人簽署證實死亡文件,惟當時醫生因需處理其他臨床職務而未能即時為死者簽署死亡文件。
其後家屬陸續到場作最後瞻仰死者,護士開始處理遺體並安排殮房員工將遺體從病房移送到殮房,惟當時醫生仍然忙於臨床職務,護士未有為意醫生並未簽妥死亡文件,便將病人遺體移送殮房。
醫生其後離開病房處理其他職務,完成職務後,發現病人的死亡文件手續未完成,即到殮房補辦手續。
院方已透過「早期事故通報系統」,向醫管局總辦事處呈報事件,並與病人家屬溝通及致歉。該院表示,會深入調查並檢討,如有需要,會按既定人事程序,懲處涉事員工。院方再次提醒前線醫護人員必須確認醫生已將病人死亡資料記錄在案,才可將遺體送往殮房;並加強培訓,提升醫護人員間的溝通,避免事件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