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管借貸廣告擬加警告字句

【本報訊】本報昨日率先報道政府計劃向發牌的財務公司推出實務守則,加強規管不良中介的經營手法。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昨日在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表明,正考慮修訂放債人發牌要求,令放債人和中介公司之間的關係更清晰,亦不排除規定借貸廣告加上警告字句,詳情會在下周一的財經事務委員會交代,稍後諮詢業界。

議員轟教育公眾資源不足

除追問政府如何規管無良中介外,多名議員亦炮轟政府對相關的宣傳落後及資源投放太少。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批評,當局在新年度僅預留二百九十萬元作公眾教育,與她平日接收到「億億聲」的受騙個案,可以說是「蚊髀同牛髀」;民主黨劉慧卿更指出,現時不少財務公司的廣告均宣傳借貸毋須身份證等證明文件,令市民容易誤以為「打個電話就搞掂」,她批評當局處理相關問題時「唔夠擔心同肉緊」。陳家強回應稱,社會福利署也有資源資助志願機構,提供欠債人在債務重組的資訊服務,而警方執法相信有助市民了解情況。

另外,多名議員關注學民思潮前召集人黃之鋒在滙豐銀行開設戶口被拒一事,陳家強稱不便評論個別銀行處理開戶口的決定,但銀行有需要在開戶口前進行盡職審查,以識別客戶身份、評估洗黑錢及恐佈分子籌集資金的風險,他認為有關做法符合國際規定,又指政治人物開戶口遭到嚴格審查是全世界都有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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