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持行街紙假難民若受僱做排隊黨買飛乃犯法,「僱主」同樣犯法!執業大律師陸偉雄稱,若有證據顯示,持行街紙的南亞人在排隊購買演唱會門票後,並非自用而是轉售他人,即屬黑工,亦即違反逗留條件。根據香港法例《入境條例》(第115章)第41條,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經定罪後,最高可判罰款港幣五萬元及監禁兩年 。
另外,以僱主身份聘用他們的人,如每日給予報酬,即是僱用非法勞工(黑工),屬違法行為,可即時被判入獄。陸又指,若然非以僱主身份聘用,而是「一次過叫佢買飛,買完畀番我」,則屬於協助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亦可判即時入獄,兩罪刑罰相若,但要視乎聘用的人數而定。資料顯示,替人排隊成為南亞兵團的新工種,過往引發炒風的熱賣商品如iPhone、限量版波鞋、模型及演唱會門票的發售,在輪候人龍中都有南亞人的身影。
假難民來港的其中一個主要來源是偷渡客。黑幫和勝和操控的偷渡人蛇集團,派人到南亞國家散布謠言,假稱香港「易搵錢」和教唆如何申請做假難民,然後提供「一條龍」服務,集團收取每人五千至五萬港元不等,包括由南亞地區前往內地的機票及簽證費用,以及偷渡來港的費用,而黑幫和勝和前坐館「上海仔」郭永鴻在江湖上被譏為「南亞兵團之父」。部分南亞人蛇被黑幫招攬組成「南亞兵團」,白天做黑工晚上販毒,有的成為「貼街黨」,受僱貼街招恐嚇勒索、舉牌抹黑、或者盜竊、搶劫、「晒馬劈友」無惡不作,淪為治安毒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