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車計劃講咗成年,尋日終於出台,但只批出十六架美食車牌照,仲要兩年先接受一次申請。唔單止咁,申請人要經過兩階段評審,首先係評審計劃書,包括其主題、財務及業務等,第二階段就接受烹飪挑戰賽,勝出先獲發牌,唔知仲以為係「食神」爭霸戰。另外,美食車外觀設計亦喺考慮之列,而獲發牌嘅美食車唔可以喺經營期間取消售賣入選美食,而參賽時嘅食物分量及價格亦要保持不變,唔可以參賽時用大大份和牛,賣嘅時候改用其他材料。攞個美食車牌照都要過關斬將,主責嘅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似刁難創業者多啲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