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申請16美食車年底啟行

香港旅遊景點最快今年底有首架美食車出現,政府昨日公布美食車先導計劃詳情,今日起接受申請,將發出十六架美食車牌照,預計八月完成審批,牌照有效期兩年,停泊地點由六個增至八個。有飲食業界人士認為入場門檻合理,可吸引創業者入場。不過,有撐本地墟市的團體批評政府大細超,快速推動美食車營運,對開放更多地點供小販擺賣則遲遲未有決定。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昨指美食車先導計劃不會偏重大集團,計劃重創意及特色,並非比較財力。為了鼓勵初創人士及微型企業參加,在首階段評審時,一百分滿分中,會預留十分予初創或微型企業申請人,以作鼓勵。

提供融資申請 上限30萬

評審則分為兩個階段,先評審申請者計劃書,包括其主題、財務及業務等事宜,第二階段為烹飪挑戰賽。十六位獲發牌者需向食環署申請食物製造廠牌照,以及向運輸署申請牌照。按揭證券公司會提供融資申請,最高貸款額上限三十萬元。營運者在為期兩年的試驗計劃內,將要繳付場地管理費,費用為營業額百分之八至一成五,或固定每月租金由九千二百元至二萬二千元不等,以較高者為準。

當局會成立評審委員會審批申請書,成員除政府官員外,亦有飲業界、旅遊界及財務界人士。旅遊事務處下月一日會成立專責辦事處統籌申請,並會開發手機應用程式及網站,市民可下載追蹤美食車蹤迹。政府亦會安排美食車在指定的大型活動提供美食,以增添活動吸引力,但美食車經營者不可自行於八個指定地點以外或私人活動經營。

消息指,獲發牌的美食車,不能在經營期間取消售賣入選美食,招牌食物必須保存,但可加入其他食物售賣,而參賽時的食物分量及價格亦要保持不變,「不可參賽時用和牛,大大份,出售時改用其他材料。」

基層團體批評門檻仍高

香港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表示,申請條款合理,可鼓勵更多人入場,他希望計劃於兩年後再作檢討,屆時或可將美食車這個旅遊項目發展為一般餐飲項目,在更多地點推廣。不過,撐基層墟巿大聯盟成員李大成說美食車申請門檻仍高企,非一般推木頭車的小販可以負擔得起,更批評政府大細超,快速推動美食車營運,但對開放更多地點供小販擺賣則遲遲未有決定,他建議將美食車地點同時開放給小販,讓遊客有不同的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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