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男子今年初涉嫌以機動舢舨運載七名南亞裔男女非法進入本港,各人上岸後在大嶼山大澳道被警員截獲拘捕;其中被指為舢舨船長的該名內地男子,昨解往荃灣法院提訊,被控非法入境、載有尋求非法入境的人士及危害海上安全共三罪,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應控方要求,將案押至四月十九日轉往區院審理,以案情嚴重為由,令被告繼續收押。
廿歲內地被告劉再旺,被控在今年一月廿三日在港非法入境後,未得入境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另外指他身為舢舨的船長,而該舢舨上載有尋求非法入境的六男一女南亞裔人士(年齡介乎廿二至卅六歲)。
至於危害海上安全罪則指被告駕駛的舢舨,其主要船體結構狀況欠佳、船上沒有配備足夠的滅火及救生裝置,以及沒有安裝足夠供晚間操作用的航行燈,並不適合航行,以致危害所載七名人士的安全。
案件編號:TWCC 17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