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嘩!『鬼佬』賣藝啊!」近年廉價旅遊盛行,促使大量外籍街頭藝人來港獻技,惟本港現時仍未制訂街頭藝人的發牌制度,「獻技」隨時變成「賣藝」,甚至無牌行乞。有來自阿根廷的職業小丑只想為港人帶來歡樂,卻被當成乞丐和非法入境者;有俄羅斯鼓手久仰本港國際大都會之名,來港碰碰運氣,卻感不受尊重。學者及演藝業界直言,當局遲遲未立法,令街頭表演文化變得「龍蛇混雜」,除了會降低文化吸引力,更令本港「走寶」。圖:崔祖佑、關萬亨/文:李耀宗、湯庸皓
近日在熙來攘往的旺角及銅鑼灣行人專用區常聚集大批人潮,駐足觀看一位位「紅鬚綠眼」的外籍人士,不惜由遠方飛抵本港「瞓身」表演。
「我的目標,是在香港創立一所雜技訓練學校,就像我在祖國做的一樣。」來自南美洲阿根廷、四十三歲的雜技教練Claudio,年多前曾穿梭於馬來西亞、內地及台灣等地進行街頭表演,並於去年十月來港。他現於一間表演中介公司任職職業小丑,公餘時間會化上小丑妝及穿起表演服,在街頭表演雜耍、拋波和扭氣球等雜技,「我在街上表演,純粹是為街上的人帶來快樂。」
然而,Claudio坦言過往在街上表演時,亦曾試過在公眾地方遭執法人員驅趕,甚至被指涉嫌非法入境和無牌行乞,令他十分尷尬。他不諱言,不少城市及地區為街頭藝人制訂身份證明、時間表及表演範圍,但本港關於街頭表演的制度卻很模糊,令表演者無所適從,「街道上又沒有劃定位置,又沒有訂明容許表演的時段,有時連原因也不知道,就被趕走了!」
除了Claudio,不少外籍街頭藝人也在本港街頭獻技。其中在旺角行人專用區表演的九十後俄羅斯鼓手Aleksey和Pavel,約半個月前來港,期望到世界各地進行音樂及文化交流,他們一天平均在街上表演約五至六小時,手持非洲鼓等特色樂器演奏,吸引大量途人駐足觀看。
「網上經常有街頭藝人談論,指香港是個國際大都會,機會很多,所以決定到香港碰碰運氣。」Aleksey和Pavel原本打算申請工作簽證繼續留港,惟他們發現港人沒有打賞的習慣,令他們感覺不受尊重,大失所望,「在外國,打賞代表對藝人的尊重,但在香港卻不熱烈,可能因為香港人較喜歡看免費表演吧。」
「嚟香港嘅(外國街頭藝人)的確多咗!」香港中文大學文化及宗教研究系專業顧問何慶基指出,近年廉價旅遊盛行,其他國家的年輕人容易到東南亞地方旅遊,間接鼓勵外國的街頭藝人來港,「以前買張機票飛東南亞都幾係嘢,依家就唔同,年輕人好易周圍去,再做街頭表演賺吓外快。」他續指,街頭表演在本港仍未被廣為接受,如要推廣,則有賴當局繼續宣傳將其「正式化」。
「香港街頭藝人都冇正式嘅代表組織同制度保護。」在一三年曾邀請街頭藝人上台獻技的馬天尼娛樂有限公司董事長孫敬安指出,在欠缺發牌制度下,本港的街頭表演文化變得「龍蛇混雜」,有人更會藉此進行收取保護費等不法勾當,令真心推動藝術的表演者蒙上不白之冤。
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亦指,維也納和法國等歐洲國家早已設定街頭藝人領牌制度,需要經過評核或考試領牌方能表演,惟本港遲遲不立法會大大減低文化吸引力。
民政事務局發言人表示,當局暫未引入發牌或登記制度規管街頭表演活動,未來會繼續在西九文化區等戶外場地推行「開放舞台」計劃,在不造成滋擾或阻礙下,推動街頭表演藝術。警方發言人則指,任何人如欲於公眾街道奏玩樂器,需於活動舉行前申請「公眾街道或道路奏玩樂器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