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過去有不少綠化地帶疑被違規發展,有環保團體質疑大埔亦有綠化地帶被地產發展商「先破壞,後建設」,批評規劃署執法不力,但該署竟回應指,涉事地點並無納入發展審批地區圖,故無執管權。有關事件揭發《城規條例》存在極大漏洞,部分納入分區計劃大綱圖的土地,但無納入發展審批地區圖,出現有人破壞、政府亦無權執法的情況。
環保觸覺發現大埔一幅位於教育學院側、面積約九公頃,在《大埔分區計劃大綱圖》中劃作綠化地帶,於二○○○年前植被已開始逐漸被移除,涉嫌違規發展作露天儲存倉,存放建築廢料及貨櫃等,而涉事部分土地由地產發展商持有,質疑是「先破壞,後建設」。鄰近居民批評該地儼如堆填區,在兩、三年前向區議會投訴,但政府相關部門一直未有回覆。
露天儲存倉負責人葉志良向傳媒表示,已向該地產發展商租用土地十八年,過去地政總署、環保署以及消防等部門巡視,均沒有問題。至於儲存倉的範圍有沒有涉及政府用地,他指不排除當中有政府用地。
地政總署指,涉事地段因出現未按地契申請批准的構築物,正按程序跟進,包括發出警告信及執行契約條款行動。但規劃署指出,涉事地點並無納入發展審批地區圖,故對有關行為沒有執管權。
長春社助理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批評,《城規條例》存在很大漏洞,因分區計劃大綱圖中已劃為綠化地帶的土地,不能再納入發展審批地區圖,規劃署便沒有執管權;反而有關土地如先納入發展審批地區圖,規劃署可擁執管權限制其發展,當日後由分區計劃大綱圖取代,執管權亦可延伸。他促請政府修改《城規條例》,堵塞有關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