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中心 氹特殊校生借財仔

再有健身中心被揭用不良營商手法,逼智障礙者簽單!一名十八歲就讀特殊學校、患有亞氏保加症林姓青年,去年被連鎖健身中心職員游說簽下六萬多元會籍,上堂更只被罰企兩小時,及後有健身教練游說聲稱幫他報名參加泰拳比賽,「特登搵架車去特殊學校接阿仔去借錢」,再借下三萬元貸款。立法會議員鄧家彪透露,消委會上月開會時表示已和部分健身中心簽訂協議,讓行為能力不足人士無條件解約,消委會回覆時沒有否認該項協定,只說不便透露與商戶溝通的內容。

上堂罰企 誘報拳賽 載往借貸

林父昨現身說法指兒子就讀特殊學校展亮技能發展中心,平日與人溝通有明顯障礙,「講嘢好差,斷斷續續」,去年六月在太古城被游說簽下會籍,「由細到大儲落的利是錢同兼職錢」全數提取,上課時卻只被安排站立,企圖製造兒子曾上課的證據。

健身教練得悉其子愛好泰拳,稱可代安排參加比賽,再預備專車到特殊學校接兒子到財務公司借錢。直至兩個月後,林父收到財務公司的追款信始揭發事件,林慨嘆「阿仔點會借咁多錢?未出社會一身債,有咩可能?」由於案件涉及教唆借貸,警方及海關正在調查。

遭疲勞轟炸 躁鬱女簽七年約

另一名三十多歲吳姓躁鬱症女患者,同樣被睇準容易「落疊」,二○一二年被同一間連鎖健身中心職員以免費試玩誘到健身中心,取她身份證不還,隨即有至少四名職員人肉圍牆推銷,事主多次拒絕,惟四小時後不敵疲勞轟炸,簽下長達七年共二萬六千元合約。吳太替女兒感不值怒斥:「七年約?七年命都唔知有冇啦!」最終在議員協助下,健身中心才退回一萬二千元。

部分公司傳簽協議 准許解約

鄧家彪指,去年至今共接獲十五宗涉逾百萬港元誤簽預繳服務投訴,單是今年首三個月已有六宗,情況明顯較去年嚴重,整體投訴超過一半的受害人涉特殊學習障礙及精神病患者,他透露消委會已和部分健身中心簽訂協議,讓這類人士無條件解約,並建議把有關協議制度化,全面應用於各類型合約。

另外,海關由二○一三年七月至今,接獲逾百宗有關健身中心的投訴,落案調查五十五宗但未有檢控,鄧家彪促執法部門果斷執法,亦建議港府為預繳式消費設定冷靜期,容許消費者在簽約後七天內無條件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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