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不贊同土地正義聯盟的作為,特別是他們反對高鐵,卻不反對政府大規模的開山闢路。一方面是土地資源,另方面是環保;無論怎樣衡量、高鐵都勝於汽車的公路交通,即使高鐵需幾百億元投入,相比公路投資年年過千億元以上,且按每人出行次數作為基數計算,後者的投資成本遠遠高過前者。
主張土地正義,主張環保的竟然去反高鐵,卻不反公路的過度建設,我不知是他們頭腦壞了抑或他們的思考方法匪夷所思。不過,今次他們反對、衝擊天水圍泥頭山,卻是合理之舉。一是泥頭山破壞環境,不能因為屬私人土地而可以罔顧法規。
二是政府各個部門在新界一直以來不願意嚴格執行法律賦予的權責。泥頭山已不是首例,證明按現時政府部門的行事方法,不僅抑止不了,反而會變本加厲。天水圍泥頭山已是公然向整個香港社會的環保挑戰。這樣的環保問題沒人反對,而治理並不困難,只是政府願不願意執法。於是,打破困局的關鍵是迫使政府執法。
土地正義聯盟衝擊泥頭山是侵犯私人土地,這屬犯法,有法可依來處理。此舉同時是阻止別人破壞社會環保,屬道德與正義之舉。也因此,他們犧牲個人,讓法律處罰他們侵犯私人土地的非法行為,卻可逼迫社會輿論,逼迫政府督促部門執法。這樣的代價是十分值得,也得到我們與社會大眾的敬重。環保團體應做這樣的實事,不要被政治迷惑。他們不戴面具,更證明行為是光明磊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