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署狠批 屋署縱容僭建 阻裝消防設施

消防處及屋宇署近年要求舊樓業主加裝消防設施時,業主紛紛投訴有困難;申訴專員公署調查發現,罪魁禍首原是屋宇署懶理大廈僭建,令業主無法加裝消防設施,有個案拖延了五年,業主仍未能按「消防安全指示」,加裝天台消防水缸,公署批評屋宇署「耽誤執法」,敦促該署改善。

申訴專員公署昨公布兩項主動調查結果,其中一項涉及消防處及屋宇署有否提供適切協助,以便舊樓業主可順利遵辦政府根據《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發出的「消防安全指示」。

公署指出,業主須按「消防安全指示」提升樓宇消防安全措施至切合現代安全標準水平。但調查發現,屋宇署耽誤樓宇僭建物執法行動,以致妨礙大廈業主遵辦「消防安全指示」,例如大廈地下有僭建店舖,因屋宇署耽誤執法行動,以致業主無法裝置消防喉和消防栓。申訴專員敦促屋宇署加強監察妨礙大廈進行消防改善工程的僭建物個案,採取適當行動,以免再出現延誤。

拖延原因多 天台戶有情緒問題

公署研究過三十多宗個案,發現屋宇署取締僭建物的實際表現未如理想,其中該署早於二○一○年六月向旺角某舊樓業主發出「消防安全指示」;到二○一四年三月,大廈業主立案法團向屋宇署投訴,要求該署清拆天台僭建物,讓法團可安裝消防水缸;屋宇署三個月後終於向天台業主發出清拆令, 要求他們三十天內展開清拆工程,並於六十天內完成。

不過,由於部分業主上訴、申請延期、業權轉變及部分住戶因需遷出天台而出現情緒問題,結果直至去年九月,屋宇署仍未檢控天台業主或代為清拆僭建物。

公署鑑於須進行消防改善工程的舊樓業主不少屬長者或是「三無大廈」居民,建議消防處加強宣傳政府向年長業主提供的財政支援及進一步加強與區議會溝通,借助區議員向業主提供更適切協助。

相關費用逾百萬 老業主難負擔

在旺角豉油街與廣東道交界的廣興大廈,樓高十一層,僭建了兩層天台屋,變成樓高十三層。大廈業主立案法團主席的兒子關先生說,「天台加裝水缸,天台屋劏房戶愛理不理,屋宇署話要強拆,但費用要由大廈業主分擔,加上過百萬元的消防裝置,大廈多老業主和劏房,無可能籌到這個驚人數字。」

屋署同意建議 已檢討執法行動

屋宇署同意公署的建議,稱已檢討妨礙消防改善工程的僭建物執法行動;但該署指單憑執法,不足以有效解決僭建物問題,呼籲市民主動清除僭建物。消防處則稱會積極跟進公署建議。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