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總會犯着相同的錯!人做錯了往往要以人命的損失才會帶來教訓;但教訓過後,人又再沉淪於錯誤,又要再一次造成人命的損失,才會反省……這個循環好像沒法停止!就好像戰爭一樣,歷史已經告訴我們其禍害之深,但總是有人為求個人利益,以滿口仁義作包裝,然後樂此不疲地發動一場又一場血腥戰爭,令無辜者的性命白白犧牲。
前日,有一批示威者,其中有一些我是認識的。他們闖入西九龍高鐵總站工地,爬上天秤,要求高鐵停工;對於高鐵已完成了逾七成工程、已投放了七百億元、已是不可改變的事實……這些論調或解釋,我也不贅於此了。我想說的是,幾位示威者是否知道這些行為是非常危險,除了對自己本身有危險外,對他人同樣構成危險!
相信大家都不會忘記!幾年前,一位示威者爬上告士打道天橋,就他的訴求作出控訴。由於這個位置是整個港島的交通命脈,甚至會延伸至九龍區。於是,警方派出警員,亦有消防員在場準備,以免示威者受傷。不幸地,在行動中有警務人員由天橋頂失足墮下,最終返魂乏術。這是一個非常悲痛的教訓,當你在表達訴求時,影響到他人的正常生活,甚至是生命時,無論你口中說的是多麼崇高的理想、是多麼神聖的道德高地,其實都是在粗暴踐踏公義、是侵犯他人自由的壞分子!如果,沒有那次示威,那名警員會否在那個時候在那個地點出現?
人民當然有權反對他們認為不對的事,我在香港幾十年來,除了在殖民地高壓年代是難以提出反對之外,這一點從來都沒有被干涉。之不過,當一些人在提出反對時,如果同時剝削了其他人的自由,那他們張開那標榜民主自由的旗幟時,實在是情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