嫻話家常:總有人樂於沉醉荒誕中

實在不太明白,如果認同搗亂議會秩序,認同站在主席桌上吵吵鬧鬧,又或者在議會內推撞、衝擊諸如此類,總之認為令到會議出現混亂,就可以解決問題的人,其實何須經選舉進入議會,就像那些在街頭上衝擊的人一樣,在街上抗爭就可以了,何須騷擾其他希望透過理性討論解決問題的人呢?

立法會財委會審議一百二十八億元基本工程儲備基金的撥款申請,可以說跟政治完全扯不上關係。而且,有關撥款某程度涉及民生和福利之事宜,涉及很多市民引頸以待的項目。如果在以往未被政治化的環境下,我相信撥款早已通過,甚至乎也沒有太多人關心是否通過。然而,在今天激進的氣氛延續之下,任何事都可以變成了「彰顯」激進,又或者在支持者面前,「彰顯」自己仍有所作為的機會。

本來,我不反對一些人以言語及適量的行為表現,去帶出個人之立場,甚至是爭取曝光。但當這些行為進一步惡化、誇張、重複,甚至去到一個地步是對他人構成滋擾受傷,以及令人產生厭惡時,那我們就需要好好研究,是否應該再容忍他們。

其實,如果純粹想引人注意,讓社會大眾知道自己的存在,加強本身的存在感,是可以有很多方法的。只要動腦筋想一想,簡單如「文靜」地發一份個人聲明,雖然也是效果一般,亦沒有人會認真看待,但或者也有機會可以換到一點認受,效果比又嘈又吵更好吧!

當在這兩三年間,見到社會上及議會內,甚至一些熟悉的人,都做出各種光怪陸離的事;反而正正經經,按照宗旨地說話、討論、批評,則會被視之為不當。

如此荒誕之境況下,也難怪這麼多議會中人,會選擇在九月後不再回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