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兩會期間朝廷大員都不公開提「旺角暴亂」,國務院港澳辦主任王光亞將其稱之為「出了一點事」。朝廷已不提「旺角暴亂」,香江府衙、CY恐怕也要「和中央保持一致」少提或不提為妙。不過,香港是「法治社會」,對「暴徒」控以「暴亂罪」大概還是要繼續走「司法程序」的,「該判」還要判,誰也不好「干預司法」也。
把旺角發生嚴重警民流血暴力衝突定性為「暴亂」的,是香江府衙和CY。事件還沒有完全平息,他們就宣布了這一定性。從現場畫面看,從暴力流血看,從火光熊熊、大肆破壞看,這個定性沒有錯。這場暴亂,事發突然,又在電子媒體連續直播,香江府衙向北京匯報最直觀的,描述及對此定性就事實清楚,理所當然的用了「暴亂」。朝廷看到當時的火爆場面,當然也就認可了香江府衙的定性,外交部發言人還把這場暴亂定之為香港少數本土激進分離組織策動。「暴亂」與「激進」正好「配對」,乃相互濟其惡,顯其兇也。
當局大肆抨擊「暴亂」,猛批「激進」都沒有錯,也得到了社會輿論的支持。但當局一直拒絕檢討、反省這場暴亂背後的成因以及自身管治是否出了問題,並把這種呼籲斥之為「居心不良」,是為暴亂「開脫罪責」,這就大失民心也。於是在緊接而來的立法會新界東補選戰中,反對派、本土激進派都猛攻當局這個明顯的政治軟肋和破綻,以顯「暴亂」之因在於政府管治惡劣,在於「官逼民反」、「哪裏有壓迫,哪裏就有反抗」,在於「壓迫愈深,反抗愈強」。這令建制派參選人只知譴責暴力,不知消除暴亂,陷入論述上的貧乏和被動,難「以理服人」。
如今是反對派選舉得勝,本土激進派獲高票,令朝廷警覺這兩年的一味打壓、一味批鬥實非上策,再這樣下去,九月大選一定沒有好果子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