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聲請漢涉性侵 改控罪

【本報訊】提出酷刑聲請而留港的非洲岡比亞無業漢,涉嫌於去年十二月在屯門區一個單位內,性侵犯妻子的一名六旬女親友,早前被控一項企圖強姦罪名。案件昨在屯門法院再提堂,控方決定改控被告一項非禮及一項傷人罪,案件將於本月廿九日轉交區域法院進行答辯,期間被告需繼續還押。

被告持「行街紙」留港

控方透露,警方在事主床上發現被告的DNA,將會加入作為新證據。來自西非國家岡比亞的三十二歲被告,被控於去年十二月十三日,在屯門一個單位內非禮六十三歲的女事主X。被告另被控於同日同址非法及惡意傷害X。早前庭上透露,X是被告妻子的親友,與被告住在同一條村。被告是酷刑聲請人士,持「行街紙」留港。

案件編號:TMCC 348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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