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律政司早前向高院申請,要求五間傳媒機構就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及七警事件,交出涉及兩案的新聞片段,高院上周駁回律政司的申請,並下令律政司要支付訟費給無綫、有線、蘋果日報及now TV等四間曾出庭反對申請的所屬傳媒機構。
其中一名有份反對的答辯人有線寬頻通訊有限公司指律政司最初「擺烏龍」告錯公司,要求高院在評定訟費時要以「彌償性質」計算,以便向律政司取回更多訟費。法官考慮雙方論據後,昨批准有線寬頻的要求。至於沒有出庭抗辯的亞洲電視則不獲訟費。
案件編號:HCMP 114,115,118,119&210/2016